非东莞户籍可以申请创新人才引综合补贴么?
答:可以的,但是补贴标准不同,根据《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政策规定,具有我市户籍的人才按最高补贴额度的100%补贴,不具有我市户籍的人才按最高补贴额度的40%补贴,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申领综合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引进我市(引进时间以首次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为准);
(2)引进前已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引进前已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引进前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上年度在我市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3万元以上;
(3)申请综合补贴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起始时间须为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4)引进后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2.综合补贴标准如下:
分类 | 条件类别 | 最高补贴额度 | 补贴标准 | 补贴方式 | 资金来源 |
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类 | 正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30万元/人 | 具有我市户籍的人才按最高补贴额度的100%补贴,不具有我市户籍的人才按最高补贴额度的40%补贴 | 按4:3:3比例分3年发放 | 市财政和用人单位所在镇(街道、园区)财政按3:7比例分担(其中市属非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人才补贴资金均由市财政承担) |
副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20万元/人 | 按4:3:3比例分3年发放 | |||
中级职称(或专业技术 人员职业资格) | 6万元/人 | 按5:5比例 分2年发放 | |||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类 |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 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 | 6万元/人 | 按5:5比例 分2年发放 | ||
学历、学位类 | 博士研究生学历 (或博士学位) | 20万元/人 | 按4:3:3比例分3年发放 | ||
硕士研究生学历 (或硕士学位) | 6万元/人 | 按5:5比例 分2年发放 | |||
纳税类 | 上年度在我市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3万元以上 | 2万元/人 | 一次性发放 |
备注:1.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仅限按国家有关规定可聘任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可对应相应层级职称的职业资格。2.不分正副高级的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按副高级标准执行。3.本办法所称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须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网站http://zscx.osta.org.cn/查询到。



























